CDM的概念:《京都议定书》第12条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(CDM)则体现了这一实质内容。其允许附件一国家缔约方与非附件一国家缔约方合作,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温室气体减排排项目,从而实现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可持续发展,以及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在议定书下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。
亚洲清洁能源投资的项目全部符合CDM的要求,实现二氧化碳的减排,即为阻止全球变暖做出贡献,这也是亚洲清洁能源的经营宗旨。